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

林益世案輕判?合議庭3法官自請移送調查

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涉貪案,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有期徒刑7年4月;其中林未被以貪汙罪審判、刑期過低等問題,引發在野、外界譁然,合議庭法官也為此承受外界巨大壓力,今(7)天三位法官自請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,主動接受調查。(大陸新娘@JTBnews 相親中心收集整理)

林益世案一審合議庭由審判長吳秋紅、受命法官紀凱峰,以及陪席法官林孟皇組成;上月30日宣判後,在野、外界不斷質疑「審判有誤」、「疑似包庇」,更有批評聲浪,「法院是國民黨開的」、「有國民黨黨證真好」。直指法院輕判林益世。

連日來,各界痛罵聲未指,合議庭法官承受巨大壓力;上午先是由林孟皇提出聲明,「請法院將自己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」,接著另兩位法官也跟進聲請,三人強調,「判決公正,願受評鑑委員會調查。」

全案中,林益世原本遭控貪汙罪,遭檢方求處無期徒刑,但法院認定「林益世僅是接受選民請託辦事,趁機恐嚇取財」,因此改以「公務員假藉職務恐嚇得利」、「財產來源不明」等罪判7年4月;包括林妻彭愛佳、林母沈若蘭,以及林的兩舅舅皆獲判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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